作者 瀏覽36578次 更新時間2017-09-10 15:20:27
26歲王姓男子與其陳姓妻子同年,兩人共同經營網路賣場,但買氣不佳,生意平平,今年8月底,王男接獲冒充融資公司電話,詢問是否有資金需求,剛好他賣場資金被卡住,一時周轉不靈,夫妻倆商量後,決定向該融資公司借貸3萬元。
王男用LINE與對方聯繫,對方表示必須提供存摺、提款卡、密碼及身分證正反面等做為貸款依據,王男不疑有他,但自己沒提款卡,乃將妻子的存摺和提款卡等資料,依對方指示透過便利商店的貨運服務,寄到對方指定地點,對方表示需3個工作天審核,通過後經主管蓋章才能撥款。但等了3天,對方音訊全無,LINE更是不讀不回,又過3天,陳女就收到銀行將帳戶列為警示帳戶的通知函,始知遭詐報警。
刑事局表示,詐騙集團會用假貸款、假徵才等詐騙手法,騙取民眾的帳戶資料,做為匯入不法所得的人頭帳戶;一旦被列為警示帳戶,名下所有帳戶同時都會被凍結,還可能被當成詐騙集團共犯,遭到被害人求償;警方呼籲千萬不要將存摺正本交付給任何人,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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